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负责党的建设工作校领导

副主任:负责离退休工作校领导,杜瑞成

委员:党委(校长)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工会、团委、人力资源处、教务处、合作发展处、研究生工作部、计划财务处、后勤管理处、离退休工作处、教学质量评估评价中心负责人,个人委员若干

办公室设在离退休工作处。

各学院关工委在学校关工委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好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

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

(2)加强与部门单位和基层党组织的协调联动,参与开展学生党建、助学助困、教学督导等工作;

(3)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了解青年教师和学生关注的热点问题,向学校提供信息建议和决策参考;

(4)协调学院扎实有效地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

(5)统筹加强“五老”队伍建设,发挥其在关心下一代、参与服务社会活动中的积极作用。(内容来自鲁理工大党办发〔2025〕8号文《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关于公布学校常设性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