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山东理工大学太极养生园(简称太极养生园)是在离退休工作处的领导下,由学校离退休职工健身活动爱好者组成的群众性社团组织。
第二条 本社团以精神文明及建设和谐校园文化为宗旨, 以推动我校离退休职工健身活动,活跃离退休职工业余文化生活,愉悦老年人身心健康,提高离退休职工身体素质为目的。为离退休老同志创建一个健身、娱乐、养生的精神家园。
第二章 会员
第三条 凡喜爱太极健身活动,遵守本章程的离退休职工均可加申请加入社团,经社团理事会议研究通过,成为该社团的会员。
第四条 会员的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3、对社团工作有批评、建议权。
4、有申请退团的自由。
第五条 会员的义务
1、遵守本章程及规定,服从社团领导。
2、承担社团安排的工作,按时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
3、注重武德,遵纪守法,维护社团的利益。
4、按时交纳会费。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社团实行会长负责制,每届任期三年。
第七条 社团设会长1名,副会长2名。社团负责人由会员大会从会员中选举产生。
第八条 社团会长、副会长负责协会的全面工作,对全体会员负责,负责活动的组织安排。
第四章 活动
第九条 经离退休工作处批准,社团将与市武术协会等有关单位联系,学习沟通新的活动项目。根据统一安排,积极参加学校举办的有关庆祝演出活动及省与地方体协举办的有关比赛及表演活动。
第十条社团会员必须严格遵守活动时间,认真执行请假制度。无故一个月不参加活动者视为自动退会;有演出任务时,连续两次无故不参加排练,本协会将取消其演出资格。
第五章 培训工作
第十一条 本社团除经常性的太极拳(拳、剑、扇、刀)、健身操(操、舞蹈、秧歌、揉力球)训练外,不定期地组织观看有关中医养生和老年保健视频、组织专家讲座,以推动太极养生和健身活动的提高。
第六章 经费
第十二条经费来源
1、协会会员交纳会费。
2、争取社会赞助和离退处必要的经费投入。
第十三条 经费的使用
1、购置教学光盘、相关设备及维护等费用。
2、相关培训费用。
3、社团组织的对外演出道具等费用。
第十四条会费由社团指定专人管理,定期公布。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经社团全体会员通过并报校离退休工作处批准后生效,解释权归太极养生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