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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利用好红色教育资源和党性教育基地开展现场教学的通知



各离退休党支部:

为扎实有效开展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意见》(中发〔20236号)和《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实施意见》(鲁发〔20235号)精神,落实学校相关工作部署,结合离退休实际,动员离退休党员干部学习积极性,丰富学习形式,结合常态化党史学习教育,充分利用红色教育资源和党性教育基地开展现场教学,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好主题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

二、活动目的

通过主题教育传承红色基因,充分挖掘周边地市红色教育资源,满足离退休党建红色教育需求,做到实地参观、现场教学和党课培训有机结合,引导广大离退休党员干部坚定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提高理论素养、坚定理想信念、升华觉悟境界、增强能力本领,不断提升党的建设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三、活动对象

全体离退休党员同志,以支部为单位开展

四、活动时间

2023年5月至9月

五、活动内容

鼓励各离退休党支部结合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常态化党史学习教育,丰富学习形式,不断创新红色教育基地的活动方式,组织党员就近到红色教育基地开展实地参观、现场教学、党课培训和党史故事分享等多种形式的活动。鼓励各离退休党支部依托建党节、建军节、各类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用好山东省党史陈列馆、黑铁山抗日武装起义纪念馆、原山艰苦创业教育基地、王尽美烈士纪念馆、焦裕禄纪念馆、朱彦夫党性教育基地、《共产党宣言》纪念馆、淄博市历史展览馆,及山东省党性教育基地(参考网站https://dxjyjd.dtdjzx.gov.cn/navigationIndex)等红色教育资源和党性教育基地开展现场教学,引导党员干部传承红色基因,激扬新时代奋斗精神。

六、工作要求

(一)提前谋划,统筹准备。

各离退休党支部要加强对本次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召开支委会讨论研究,搞好宣传组织发动,加强调研,选择好现场教学地点,制定好活动计划,统筹好活动组织。各党支部可根据学习需要和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红色教育基地,设计学习线路开展现场教学。支部间也可联合共建,组队开展现场教学。单次活动参与党员人数需在20人以上,支部人数不足20人标准的,可通过联合其他支部共同组织的方式开展活动。实地教学行程时间为1天,需当天往返,选择路线原则上单程车程不超过2小时。确定路线、做好规划后填写《红色主题教育现场教学申请表》(详见附件1)提前3天向离退休工作处党委申请,处党委将在第一时间研究决定,并通知后开展。

(二)严密组织,确保安全。

各离退休党支部要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扛牢主体责任。现场教学由各离退休党支部书记带队,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谋划、靠前指挥、督促指导,其他支委会成员要认真履责,与所属科室负责工作人员保持紧密联系。严格出行路线、时间和食品安全,参考《开展红色主题教育现场教学的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提前开展安全教育,引导离退休党员干部自觉遵守集体活动纪律。

   (三)确保成效,加强宣传。

各离退休党支部要充分认识利用红色教育基地开展现场教学的重大意义,积极响应,加强宣传引导,把开展红色教育现场教学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同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认真参观学习、用心感悟、做好记录,确保现场教学教育成效。要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违规吃喝,防止娱乐化、庸俗化、严禁借开展红色教育搞变相旅游。要加强教育宣传,注意学习影像资料留存,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模式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扩大活动影响力和覆盖面。活动结束当天,请各党支部将活动情况(含通讯稿和照片)发送离退休工作处所属科室汇总,用以党建活动记录和宣传报道。


附件1:红色主题教育现场教学申请表附件1:红色主题教育现场教学申请表.doc

附件2开展红色主题教育现场教学的注意事项附件2:开展红色主题教育现场教学的注意事项.doc



离退休工作处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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