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离退休教职工:
根据学校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现将2023 年度困难教职工救助、帮扶活动办理程序明确如下:
困难教职工救助、帮扶工作按照鲁教工〔2018〕42号《山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鲁理工大党办发〔2018〕31号《山东理工大学困难教职工救助办法》相关规定执行,按照以下程序和时间节点进行办理:
2023年11月27日12:00前,由个人向所属科室提出申请,填写《山东理工大学教职工困难救助帮扶申请表》(见附件),并附申请依据的材料及复印件(原始材料审核结束后退回),其中提供单据的时间范围为:2022年11月26日至2023年11月25日。
经单位审查报送,学校将在12月份完成审核、审批、公示等环节,并于春节前完成发放工作。
离退休工作处
2023年11月16日